作者: 胡德光 來源: 菏澤日報 發(fā)表時間: 2025-04-04 10:31
日前,巨野縣法院以“情、理、法”巧斷一糾紛案件,調解了矛盾,留住了親情。
原來,老李和兒子小李在去超市的路上與鄰居小張發(fā)生矛盾。爭吵過程中,雙方有了肢體接觸,小張趁機在老李左小臂手腕處咬了一口。小李見父親老李被咬,在小張開車時狠狠抓住車把手,不讓小張離開,導致車門把手損壞,多年好友“反目成仇”。在這次爭吵結束后,老李將小張訴至巨野縣法院,要求賠償醫(yī)療費、誤工費、護理費等各項經濟損失10000元。
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標的額不大,雙方之間還是親友,優(yōu)先進行了調解。初步了解案件情況后,承辦法官便邀約雙方來到先行調解室。雙方一見面,便開始無休止地爭吵。在穩(wěn)定雙方情緒后,承辦法官從親友情義角度切入,一次又一次耐心釋法明理。老李終于同意調解,拿出其住院病歷,要求小張賠償8000元。承辦法官又來到小張身旁,為其釋法說理,根據法律規(guī)定,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,要承擔侵權責任。小張在聽完法官的勸解之后,也表示同意調解,只同意賠償老李900余元(在醫(yī)療費中扣減修車費用)??紤]到雙方調解金額還存在差距,法官又向老李普及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方面的法律法規(guī),引導其在有理有據的前提下,提出合情合理的補償請求。老李終于同意降低賠償金額為3500元。
通過多輪調解,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,由小張當場向老李支付賠償款2000余元,并保證不再追究老李兒子損害小張車輛的行為。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,達到了調解一案、解決多案、減少當事人訴累的法律效果。
巨野縣法院負責同志表示,辦好小案件,護航大民生。本案表面看是一個簡單的健康權糾紛小案件,背后卻關乎著張、李兩家是繼續(xù)為友還是變?yōu)槌鹑说拇笫录?。本案秉承案結事了原則,用道德價值引領,從源頭上解開了雙方之間的矛盾,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,做到以法為據、以理服人、以情感人,用實際行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(fā)展理念,努力實現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會效果的有機統(tǒng)一。
通訊員 劉松松 周瑩瑩 記者 胡德光